昨日上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2020年第38次審議會議召開,南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南亞新材”)首發獲通過。這是今年過會的第54家科創板企業。
南亞新材此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是光大證券,保薦代表人是曾雙靜、王如意。這是光大證券年內保薦成功的第3單。1月14日,光大證券保薦的浙江德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4月28日,光大證券保薦的安徽皖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南亞新材主營業務系覆銅板和粘結片等復合材料及其制品的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
南亞新材的實際控制人為包秀銀、包秀春、包秀錫、包愛芳、包秀良、包愛蘭、鄭廣樂、黃劍克和高海等九名自然人,其中:包秀銀、包秀春、包秀錫、包愛芳、包秀良、包愛蘭6人為兄弟姐妹關系,鄭廣樂與包愛芳為夫妻關系,黃劍克與包秀銀為甥舅關系(包秀銀姐姐包愛玉之子),高海為包秀銀的妻弟。
南亞新材的實際控制人包秀銀等九名自然人通過直接和間接的方式控制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的81.25%,包括直接持有公司9.55%的股份以及通過南亞集團間接控制公司71.70%的股份,為公司的控股股東。本次發行完成后,實際控制人合計控制公司60.94%的股份,股權集中度仍然較高。
南亞新材擬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本次擬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5860.00萬股,不低于發行后總股本的25%。公司擬募集資金9.20億元,其中8.01億元用于年產1500萬平方米5G通訊等領域用高頻高速電子電路基材建設項目、1.19億元用于研發中心改造升級項目。
審核意見:
1.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1)香港大元代持股權是否會導致外方合營者主體資格不符法律要求的情形,是否存在相關風險;(2)香港偉帝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違反國家外匯監管法律法規的情形。請保薦人和發行人律師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南亞有限設立時,其當時股東香港大元所持有的南亞有限25%股權系代銀鷹電器(即南亞集團前身)所持有;為解決香港大元代持問題,包秀銀、耿洪斌于2002年5月設立香港偉帝受讓該代持股權,香港偉帝累計出資700萬美元。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香港大元代持股權是否會導致外方合營者主體資格不符法律要求的情形,是否存在相關風險;(2)香港偉帝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違反國家外匯監管法律法規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近日,南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證監會網站披露,公司擬在科創板發行不超過5860 00萬股,發行后總股份不超過23440 00萬股,保薦機構為更多
2020-06-05 09:58:436月10日,南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亞新材)首發上會。南亞新材擬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保薦機構為光大證券。南亞新材本次擬公更多
2020-06-09 09: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