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穩賺”的時代似乎已經過去了。
近日有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的新股破發數量,已超過了去年全年,以至于不少打新中簽的投資者都不再敢像之前那樣“閉眼繳款”,轉而開始考慮在“最后一刻”選擇棄購……
這一背景下,有券商向客戶發出“新股中簽不得棄股”短信的情況,如今引來了大量投資者熱議。
“新股中簽不得棄股”引爭議
4月14日,網上流傳的一則短信顯示,有券商發送短信給客戶稱“如果您新股已經中簽,賬戶資金足額,證券公司將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資金凍結,不得給予棄股”。
網傳截圖
隨后,相關消息迅速成為投資者們的討論焦點。
投資者熱議
對于相關爭議,財通證券回應稱,該短信系其某營業部向客戶所發送的風險提示短信(僅面向該營業部的客戶),影響面有限,主要出發點是向客戶做好新股申購前的風險提示,避免造成自身的資產損失。截圖末句完整內容為:特此提醒廣大股民朋友,新股申購之前一定要做好自己的風險判斷,是否符合自己的投資價值觀,謹慎申購,避免造成自身資產損失。
不過財通證券也表示,短信中的部分內容用詞和表述不夠嚴謹、完整。并表示后續將向客戶做好解釋說明,做好投資者教育,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利,同時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相關規定中確實提到了投資中簽后的資金交收義務,甚至包括多次中簽未足額繳款的后果。
如投資者新股申購中簽后,應根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的義務,認購資金不足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后果及法律責任;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獲得配售后,應當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等。
只是在數年以前,A股市場上很難想象這些規定會有“用武之地”,由于早先的新股發行價相對保守,新股上市后出現上漲的概率也較大,因此在當時不少投資者看來,打新都屬于“穩賺不賠”的買賣,很少出現主動棄購的情況。
有法律人士指出,相關規定既已給出了投資者棄購應承受的法律后果,意味著投資者若接受這個成本和代價,那放棄申購實際是合理、合法的。而在部分市場人士看來,投資者在新股的申購階段或許就應考慮充分,對某只新股日如果不夠看好,建議盡量不進行申購,可以避免很多后續問題。
打新難“吃肉”引出新問題
不得不說,隨著近幾年新股發行進一步市場化,“天價發行”的報道也開始不時曝出,而新股破發的消息也變得越來越常見。
據新華網報道,今年內上市的近百只次新股,已經有60股破發或盤中破發,破發股占比超60%,創出十年來破發比例新高。
截至4月14日,4月上市的11只新股已有9股破發(最新收盤價與發行價相比),占比超過81%。其中,年初上市的翱捷科技最新價低于發行價超60%,是20多年來上市3個月內破發幅度最高的股票。
而由于新股上市后破發率越來越高,近年來中簽后選擇棄購的投資者比例也在上升。
有數據顯示,2022年已出現22只新股的包銷比例超過1%,而在之前的10年里,類似情況的出現次數還不到兩位數。
包括前段時間被棄購超40萬股的N安達,就有投資者在結果公布后曬圖稱,賬戶里只剩幾百元也被配了12股,并吐槽“原來中簽賬戶一分都不能剩”。
類似N安達的情況,部分打新投資者想棄購卻被“提前凍結”資金的情況,也開始逐漸受到關注。
上周,新股普源精電上市首日跌幅達到34.66%,被網友們稱作“史上最慘新股”。隨后投資者表示,本意是想棄購,結果資金被提前凍結,以至于被動繳款破發后虧錢。
對此,也有分析指出,部分券商的“提前凍資”服務其實早已有之,在以前打新還屬于“穩賺不賠”的買賣時,部分投資者卻由于種種原因在中簽之后錯過扣款,導致錯失肉簽出現損失,才因此出現了這一服務。
但隨著打新股中簽不再“穩賺不賠”,類似服務是否再有意義也引起了更多討論,甚至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破發成常態的情況下,如果投資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因資金提前凍結而虧錢,或也可向相關券商索賠追責。
(文章來源:金融投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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